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立德教育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建議將本公司中文雙重外文名 稱由「立德教育有限公司」更改為「立德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而本公司英文名稱 本公司股東(「股東」)於即將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 慣例,與稱之為「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直譯)的實體相比,將「股份有限 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直譯)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的實體通常被認為 「立德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將提升本公司的企業形象並有利於本公司的業務發展以 有印有本公司現有名稱之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票將繼續為本公司股份(「股份」)法 |